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輪迴的十二緣起法則


佛陀時代的印度,十二緣起的法則概念是普遍被接受的,所以佛陀他用十二緣起來解釋輪迴的過程。

 

但對現代人而言是難於理解的理論,輪迴是一種因緣的循環,現在的行為是前一個行為的延續,行為是我們生生相續的動力。

 

佛陀強調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生生世世接續不已的自我實體;就如同牛奶從乳牛而來;凝乳從牛奶而來;奶油由凝乳而來;清奶油由粗奶油而來;精製奶油由清奶油而來。

 

當它是牛奶的時候,不會被認為是凝乳、或是粗奶油、或是清奶油、或是精製奶油。同樣的,無論何時,只要現在的存在狀況是真的,而非過去的或未來的存在狀況。

 

佛陀認為並非有一個固定的自我,在生生世世中一再輪迴;但也並非沒有前後行為的因果,只要我們的行為不斷的給這種過程推動力,這種存在的過程會一個接一個存在下去。

 

每一刻對我們自己的盲目反應茫然無知,我們此時此刻就會體驗到痛苦;如果我們能棄除無明,不再盲目反應,就可以當下體會到安詳。

 

天堂和地獄就存在此時此刻,自己的身心內體驗。無論是否相信因果,仍然要面對盲目反應所引起的痛苦;所以我們必須終止盲目反應的慣性,讓痛苦停止、當下體證解脫的快樂。


本文作者  威臘瑪拉 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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