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给初学中医的十封信(8)

八、关于八纲、八法的一些问题
朋友们:
    这几年来一般人都知道中医临床学术的基本特点是所谓”辨证论治”。”辩证论治”既反对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对症治疗,又反对只坚持某方某药或秘方验药而不顾病情变化及病人具体情况的,以病试药的治疗.在中医临床的体系中,辨证论治确实是比较进步的。
    辩证论治并不是那-家独创的,它是经历过长期的发展过程而逐渐行成的。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古人开始是[认识了许许多多症状,如头痛、咳嗽等等,然后逐步根据当时的解剖生理,病因病理知识,把这许多支离破碎的症状加以归纳分类,这就是太阳病、阳明病、太阴肩、少阴病以及风病、寒病、热病、湿病等名称的来源。这种按解剖生理及病因病理的疾病分类法,显然是前进了-大步,但在临床处理上,仍然感到许多问题,因为同一病因病所的疾病,是会不断变化发展的,在发展过程中,往往表现不同的倾向或特点,这些倾向或特点,关系着疾病的处理,所谓”拨乱反正”,所谓”无实实,无虚虚,补不足,损有余”这种针对病理生理倾向特点的学术思想,在”内经”、”伤寒论”中已经孕育发展了起来。
    汉代以后这种以病理生理倾向为处理指标的学术思想逐步在发展中,但还未给以专门的术语。明代张景岳氏”景岳全书”中才给以”六要”-表里、寒热、虚实-的名称;清代程钟龄氏”医学心悟”才给以”八纲”-表里、寒热、虚实、阴阳的名称;有了”八纲辨证”的纲领,随着也就有了”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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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治疗纲领。
    程钟龄氏强调了八纲八法的重要性。他说:”论病之原,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论治之方,则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字尽之。盖-法之中,八性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病变虽多而归于一,此历试而不谬者”。(医学心悟:第19页,人民卫生出版社影印本)中医临床医学发展到八纲、八法,可以说达到了一个高峰了。
    八纲八法的具体内容,”医学心悟”和其他许多中医文献中都提得很清楚,我这里只想补充一些学习方法的意见。
    ()”八纲”是相对的,是不断发展,互相转化的。比如说外感开始多现表证,但病延日久,就会深入脏腑而为里证。”内经”里面说:”邪气之客于形也,必先客于皮毛,留而不去乃入于经络;留而不去乃入于络脉;留而不去乃入于经脉;然后内连五脏”。”舍于皮毛”就是邪在表而为表证,”内连五脏”就是邪在里而为里证。又比如说”寒热”,一般病的前期多属热,后期多属寒,”内经””调经篇”中说:”始传热中,末传寒中”,即指的这一规律性;进一步说,寒证发展到极点,又往往会出现-种虚性兴奋,表面上很像热证,实质上并非热证,”内经”称这种情况为”寒胜则热复”。其他如虚实,阴阳等也是如此,它们是不断发展,互相转化的一个过程,所见我们学习”八纲”时,不要把八纲僵化起来,而要随着病人实际病情的转变来确定病证,所谓”早硝黄面夕参附”,从这里才能切实理解它的本质意义。
    ()八纲是由比较面得的,在八纲的内部又可分出许多等级,不能一般化看待它们。比如说”表证”,就可分为表中之表,表中之里,牢表半里;”虚证”有大虚、小虚",略虚等程度不同,这里面的比较要合乎分寸,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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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用药也就不能丝丝入扣了。
    ()八纲和病因,病所应该结合起来学。不能只学八纲,只知道八纲,而把一切有关病因、病理的知识全部抛过一边。比如说十二经脉所统病候中,本病皆属里,标病皆属表,阳经病皆属表,阴经病皆属里;风、暑、躁、湿等病邪,即可偏寒证,也可偏热证,而火邪只有热证(但有虚火、实火之分),寒邪只有寒证,所以病因病理知识还是有它的用处的。
    ()八纲应该互相结合起来学,不能把它们孤立开来。比如说寒证和热证,有的在表,有的在里,有的表寒里热,有的表热里寒,有的上热下寒,有的虚寒,有的寒实,有的虚热,有的虚寒,像这样具体分析,才能解决具体矛盾的。
    在八纲中阴阳两纲是个总的辆领,阳证包括表证、热证、实证而言,阴证包括里证、寒证、虚证而言,所见学习阴证阳证,必须具体深入-下,弄清楚它到底包括一些什么内容,不能囫囵吞枣,抓住-般而遗其具体。
    八法是为着八纲而设的:汗法解决表证,下法解决里证,温法解决寒证,清法解决热证,补法解决虚证,攻法解决实证,和法解决半表半里、或寒或热证,吐法解决上部邪实证,消法解决下部邪未结实证。但这只是大纲节目,不能用以套在每个具体病人的具体病情上。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学习八纲要注意它的转化,要注意它的等级分寸,要和病因、病理结合,要合八纲为一体,所以八法也不能那么硬邦邦的可以乱套。
    辨证论治”确实是中医临床医学的高峰,但要学好也并非易事。往往有两种学习偏向:一种偏向是误以”随症治疗”当作”辨证论治”,经常跟在症候屁股后面跑,疲于奔命,出现一个症候就增加-样药,消失一个症侯,就减少一样药,等到结束一个疗程来检查方药,复杂得吓人,病作兴治好了,但是怎样会好,有什么经验就总结不起来了,这种作法是把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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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治庸俗化了,因为辨证论治,是以病理生理的倾向性为指标的。
    还有一种倾向是:把辨证论治和验方药绝对化起来,以为辨证论治便不能专用验方验药,专用验方验药就”有唯方唯药”的嫌疑,其实这是把辨证论治教条化,并非真正的辨证论治。我们知道验方验药也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它有它的一定个性,也有它的互相适应的”证”,在辩证的原则下,选用相适应的验方验药,,有何不可呢?如果硬要说”不可”,哪只因为我们自己对验方验药不熟悉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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